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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APS审核部北京辖区签证信息更新(2021年12月10日起实行)

2021-12-18 17:13:43 德国留学云 4008-9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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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S审核部近日更新了签证信息相关内容:

北京签证处留学签证的新预约系统

亲爱的同学们,

从2021年12月10日起,北京签证处采用新的预约系统,请通过APS审核后在北京审核部递签的同学们了解以下内容:

请参阅有关新预约系统的信息https://china.diplo.de/blob/2500748/45bd10cabc10cf7b418567aad6909959/pdf-info-zur-terminbuchung-f--studierende-und-forschende-doktoranden-data.pdf

因德国飞往中国航班的减少以及入境中国后的隔离措施,北京签证处工作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在此情况下,针对签证申请人的需求,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今后将在德国签证(长期签证)的一些类别中采用预约等候名单,其中包括为已通过APS审核的学生设立预约等候名单A和等候名单B。

以下同学可以在等候名单A中登记:

– 已完成APS审核

– 持德国高校专业学习录取通知书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了德国或欧洲奖学金

获得了高考程序审核证明

参加了歌德学院“留德之桥”(Studienbrücke)项目

通过了C程序审核(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程序),且为211大学在读生或毕业生

通过了N程序审核(以联邦州法为依据的高校自主入学程序)

通过了P程序审核(交流合作团组审核程序),中方合作大学为211大学

您须最晚于递签当日证明满足上述规定条件中的一条。

等候名单A的登记方式:

N程序以及P程序团组必须通过邮件登记visumtermin@aps.org.cn。

其他程序申请人应该先在北京签证处的预约系统名单A(https://service2.diplo.de/rktermin/extern/choose_category.do?locationCode=peki&realmId=12&categoryId=2693)中登记,之后会收到签证处分配的具体递签时间通知,凭此通知可以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预约等候名单B

如果您已完成APS审核并持有德国高校专业学习录取通知书,但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请在等候名单B中登记。

等候名单B的登记方式:

P程序以及S程序团组必须通过邮件登记visumtermin@aps.org.cn。

其他程序申请人应该先在签证处的预约系统名单B(https://service2.diplo.de/rktermin/extern/choose_category.do?locationCode=peki&realmId=12&categoryId=2694)中登记,之后会收到签证处分配的具体递签时间通知,凭此通知可以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签证申请。

请注意:

如果您申请了A类预约名额,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那么在APS审核部递签时,您的签证申请将不予受理并被立即退回。

另外,只有材料完整,签证申请才会被受理。递签当日如果您的材料不完整,您的申请将被退回,您必须重新在等候名单上进行登记。

重要提示:

新的留学签证预约系统仅适用于北京辖区递签的同学。北京审核部只受理北京辖区签证申请人的递签申请!

上海、广州、成都和沈阳领馆不采用新的预约等候名单措施。广州辖区、成都辖区及沈阳辖区的申请人请直接与所在辖区领馆预约递签时间。上海审核部签证受理及采集指纹无变化。

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德国驻华使馆发布的有关签证及入境的实时政策: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

同时阅读德国驻华使领馆发布的有关须知

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nationales-visum/1345434,以获取重要信息。

辖区说明

北京辖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山东和江西。

上海辖区包括:上海、安徽、浙江和江苏。

广州辖区包括: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

成都辖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和重庆。

沈阳辖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请注意:

申请人所在的辖区取决于常住地(常住地是指已居住6个月之久或自开始居住起预计将居住6个月之久的地点),详细说明见使馆网站须知:https://china.diplo.de/blob/1341652/122d4fe883d511148050e53b7dc73ee3/pdf-merkblatt-natvisum-studium-data.pdf。

如果申请人的原居住地不属于北京辖区但目前居住地属于北京辖区,申请人需提供下列居住证明:

居住证(非居住登记卡)

居住目的说明(如在职证明、实习证明、语言班证明)

以上材料出示原件,附复印件2份,德文翻译件2份

应届毕业生请注意:自7月1日起递签时需出示毕业证学位证,如果学校延期发放证书,需出示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写明具体的毕业日期,附复印件2份,德文翻译件2份)。

如果毕业学校归属北京辖区,申请人毕业后迁回生源地(原居住地),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在生源地(原居住地)所属辖区递签;

如果生源地(原居住地)不属于北京辖区,且毕业后未来6个月仍居住在北京辖区,需递交居住证明(具体要求请参阅上述的居住证明),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北京辖区递签。

关于申请德国签证的其他详细信息:

登记预约等候名单 & 预约递签

留学签证资金担保证明

护照回寄

缴纳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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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浏览:https://www.aps.org.cn/zh/verfahren-und-services-deutschland/visum-fur-deutsch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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